获奖专著
《中国书法批评史·元明编》以三十万多万字的篇幅析论从13世纪下半叶到17世纪上半叶的书法批评史。全书的叙述框架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从13世纪下半叶到14世纪上半叶,包括南、北方文人书法批评观念的异同、“古”的议题与批评视野的扩展两章,主要围绕“古”的议题及其引申话题来展开讨论。通过比较13世纪下半叶以来南、北方文人书法批评观念的异同,探究“古”的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演变的过程,并审视这一时期书法批评的状态对书家的品评、书法发展状况的影响。
第二部分是从14世纪下半叶到16世纪70年代,朝廷官方批评话语与文人批评话语的对立、消长以及融通成为此一时期的主要话题,批评知识的建构与传播、书家身份的变化、规矩法度意识的强化、朝廷趣味与文人趣味的异同和分合等书法批评史的重要议题得到充分讨论。
第三部分是从16世纪70年代到17世纪上半叶,分为书法批评生态的变化:批评视角、标准与方法的调整和书法批评的异动两部分,其中书法批评的异动分别从风格与趣味、群体与流派、统系与个人、规矩与心性等角度展开叙述。此一时期的书法批评生态与前期有巨大不同,通过对批评视角的拓展、批评标准的变化、批评方法的调整等方面的梳理,从风格、流派、统系等方面展开概括与叙述,把握这一时期书法批评所发生的异动和批评观念的流变脉络。
《中国书法批评史·元明编》将书法批评当作“学”而非“评”,对书法批评及其历史脉络中的各个因素进行敏锐追问和研究,体现出鲜明的问题意识与学科立场,在取材范围、章节安排、议题设定、论点阐释等方面多具创新性,是对中国书法批评史研究范式转型深入思考的直接成果。
中国书法批评史写作范式的现代化转型
——方波教授《中国书法批评史·元明编》书后
全文发表于《艺术工作》(鲁迅美术学院学报)2024年第1期
书法批评的主导线索是批评者以书法创作者之外的身份与视角对书法价值的评价与阐释。书法批评的效用可简单概括为:总结、干预、引导,即总结前代书家和作品的特点,干预当下书法的风气,引导书法的趣味表现和发展方向。
方波,湖北英山县人,美术学博士。中国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书协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1.《宋元明时期“崇王”观念研究》,南方出版社,2009年。
2.《中国现代书法大家·沙孟海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
3.《北宋以来的书法知识、观念与社会文化》,湖北美术出版社,2016年。
4.《诠释与重塑——基于社会文化学的王羲之及其书法接受史研究》,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16年。
5.《中国书法批评史·元明编》,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22年。
学术获奖:
1.《北宋中后期及南宋文人对隶书的品评与实践》于2007年6月获全国第七届书学讨论会三等奖。
2.《宋元文人对王羲之政治、道德形象的建构》于2009年10月获全国第八届书学讨论会二等奖。
3.《宋元明时期“崇王”观念研究》于2009年12月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三等奖。
4.《民间书法知识的建构与传播——晚明日用类书中所载书法资料》于2012年5月获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二等奖。
5.《书家·工具·作品·媒介·观众——当代语境中的新型“书法关系学”》于2014年9月入选全国第十届书学研讨会。
6.《民间书法知识的建构与传播——以晚明日用类书中所载书法资料为中心》于2013年4月获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三等奖。
7.《中国书法批评史·元明编》于2024年9月获第八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