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工作人员在X光机检查邮递出口货物时发现,一票货物的X光机图像显示箱中装着一尊佛像,开箱查验并经文物专家初步鉴定确认,这尊佛像为1949年之前的文物。而这已经是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今年以来查获的第5起文物非法进出境案。
近年来,受巨额利润诱惑,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报品名、货物混藏、行李夹带等方式将文物偷运出境。为了加强文物保护,苏州海关以“国门之盾”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文物出境监管。
苏州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于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必须在出境前报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标明文物出境标识,发放文物出境许可证。而海关查验文物出境标识后,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而个人携带、托运或邮寄文物出境,如不向海关申报,则不论是否藏匿,均属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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