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赵丰:要把民营博物馆管理写进《文物法》

人大代表赵丰:要把民营博物馆管理写进《文物法》

人大代表赵丰:要把民营博物馆管理写进《文物法》

时间:2012-03-07 11:57:02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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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丝绸博物馆馆长赵丰一提到这次两会他带来的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建议,就滔滔不绝。

        “我自己觉得很关键的一个是《文物保护法》的修改,《文物保护法》自2002年修订之后又经过了10年,很多地方是需要修改的。”赵丰的建议中提到两点,一是从法律上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一是在文物法中应该加入对民营博物馆的规范。

        “譬如说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都是一种严重的破坏文物的一种行为,但规定的最高罚款是50万。实话实说,这些遗址或是古建筑,其真正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赵丰扶扶眼镜说,我们建议应该对这种破坏文物的行为用更重的惩罚,“另外,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文物的界限也有很大的不同,古董、工艺品市场都比较混乱,这些都需要修订法律进行规范、调整。”

        谈到民营博物馆,赵丰直言浙江的民营博物馆在全国来说算是做得比较好的,“一些企业或者老板,自己手头上有好的收藏,完全可以做一个博物馆。对民营博物馆政府是比较扶持的,比如还提出过国营的要扶持民营,这也是未来的一个趋势。”

        “不过,现在的文物法中,有关民营博物馆的条文基本是空白,其实,这中间还有很多内容是需要规范的。”赵丰举例说,比如对藏品的控制、使用。

        “一些开民营博物馆的人肯定是对藏品有爱好的,但也不否认会考虑到增值、保值,如果一件文物一旦身价高了,你就考虑把它卖掉怎么办?”赵丰说,“虽然国家对民营博物馆也应该有所扶持,但藏品的管理需要法律来制约。”

        赵丰的观点是文物都是人类的,也是大家的,无论它现在是被国家保管还是在个人手里,“每个人都要有文物保护的意识,即使文物在个人手里,个人也不能随便销毁、损坏它。就像在国外,如果你住的房子是一桩古建筑,那么维修的费用就要你自己出,你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去修葺、维护。”

        “在我们目前的文物保护规范中还是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说捐赠,许多博物馆里的藏物都是通过捐赠的途径获得的,虽然我们有规定会对捐赠的个人或者企业有免税优惠,但操作起来太复杂。”赵丰解释说,比如捐赠免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是个人的工资都是先上税的,也不清楚怎么去退,就显得很麻烦,“所以这方面的规定最好能再简单、易操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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