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长春市民的文化品位也逐渐提升,也更为注重文化方面的投入。除了看电影、购买书籍外,看演出、买书画作品等也成为一种时尚的文化消费。但在文化消费市场一派繁荣的背后,尴尬的境况也随之显现。看演出时托关系要票,找书画大家索求作品,并且这种现象已不是萌芽状态。
演出市场渴望正常运行
近几年,长春市演出市场逐步复苏,无论引进的剧目,还是各专业艺术剧院团创排的剧目不断登上各大小剧场,为市民提供多项选择。在各场演出中许多剧目也非常受欢迎,像高雅艺术剧目《大河之舞》,以演唱会形式出现的《邓丽君模仿秀》等都吸引了大批的观众。
随着演出的增多,一些尴尬的问题也浮出水面。满满一剧场的观众,却并不都是自己买票进场的,据不完全统计,一场演出的票券30%是被要走的。据相关人士分析,这种现象的形成与市民的消费观念是分不开的。以前,为了培育演出市场,培养市民观看演出的兴趣,每有演出都是以赠票为主,同时市民也养成了要票的习惯。
书画消费期待成熟规范
作为文化消费的另一个重要部分,书画交易在长春市也未成气候。长春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书画市场。
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有多种。首先,长春市部分书画家没有较强的营销意识。他们仍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艺术不能沾染世俗,同时不善于包装与推介,便将自己置于消费者的视野之外。
其次,长春市没有足够的书画营销场所。除博艺画廊、汇丰画廊、长春书画社专业性较强外,长春图书馆、长春国际会展中心等场所偶尔举办临时展览,只有省博物院、吉林艺术学院、伪满皇宫博物院等单位有书画展览场所,艺术馆及专业画廊缺乏,难以承载起我市的书画交易。
最后,尽管近年来长春市收藏家在关注全国高端拍卖市场的同时,也逐渐关注本地名家,但普通消费者的心理还是制约了书画市场的规范发展。通过各种渠道向书画家求赠作品,而不是购买作品。
据了解,山东等一些省份,购买书画作为亲友往来的礼品已形成风气。而长春市一些书画家的作品却有20%左右用来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