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立法迈出实质性一步。在昨日市政协举行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表示,市文物局成立了由文物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和市文物研究所组成的立法调研小组,并已开始调研报告和《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初稿的编写工作,力争月内完成调研报告的编写,2012年上报市法制办审改。
目前,北京市已划定三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共36片,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基本划定完成,正在履行审批程序。“虽然有地下文物埋藏区,但每年仍会有数千个项目未经文物勘测便开工建设。”孔繁峙表示,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杜宏谋则直言,不少房地产项目是“重灾区”。
“我们希望借鉴河南经验,作为最早实行地下文物鉴定先行的省份,河南所有项目在开工前首先要获得文物部门的核准,有了核准才能开工。”孔繁峙透露,地下文物保护新法将细化和界定相关概念,“我们认为,旧城外占地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都应事先做考古勘探或发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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