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艺术(VIDEO ART)作为一个外来的艺术门类,它的艺术实践产生于早期的“游击录像”和反商业化的艺术电视。纯粹以录像做为艺术表现媒材的历史则可追溯于到1965年,当白南准把他的便携式摄像机对准罗马教皇的时候,他或许只是在想完成他的某种艺术理念,并没有想到此举最终会催生导致一个新的艺术类型的产生。
中国录像艺术虽然迟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才开始发轫,但其作品的数量、成就和影响却飙升得最快,呈现出更多元化的局面。录像艺术在内地的历史,如从1988年艺术家张培力在“黄山会议”上发表《30×30》开始计算,迄今22年。这期间邱志杰、杨福东、汪建伟、陈劭雄等艺术家仍然活跃并作为中国当代录像艺术的重要实践者。而台湾地区的创作历史若从1979年诗人、艺术家席慕容举办“镭射绘画展”开始,迄今31年;期间重要的实践者诸如陈界仁、袁广明、王俊杰、崔广宇等。
录像艺术从偶发至今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已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在国际上,录像艺术作品不仅频繁入选特纳奖等各种重要当代艺术奖项,还被艺术委员会、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古根海姆美术馆等众多艺术机构作为主要收藏的艺术形式。但并不是每个人对新艺术的投资势态都非常乐观。一直以来,这个市场相对还比较小,“根据苏富比观念艺术部的资料,实际上因为录像艺术作品估价很难所以很少能送来拍卖。现在还需要能确立一个针对于录像艺术作品的新的并且稳定的市场。”
录像艺术的未来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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