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申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受到了书法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自2006年起,中国书法家协会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达成合作共识,开始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地组织进行“中国书法申遗”的相关工作。2008年6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书法”被正式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法院也首次被国家明确为传承与保护书法艺术的直接责任单位。同年9月8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召开“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动员大会”。自此,“中国书法”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具体工作开始全面、正式启动。经过高度紧张而有序的工作,2008年9月底,“中国书法”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式文本和申遗片等相关材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正式提交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久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76个项目,“中国书法”名列其中。
中国书法经过3000年不断地继承与创新,成为最具中华文化特色、历史积淀丰厚、深受中国人民乃至世界所喜爱的传统艺术门类,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符号。“中国书法”申遗的圆满成功,充分说明中国书法不愧是历史悠久、丰富多彩、非常优秀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政府和全社会对传统文化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书法界空前的团结和力量,意义重大而深远。
中国书法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不是最终目的。“中国书法申遗工程”的结束,也将意味着“中国书法保护工程”的开始。这次申遗的成功,必将更进一步推动书法界的团结、推动中国书法的保护和传承,促进书法艺术和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等有关机构将继续携手、共同努力,逐步落实在申遗文本中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作的承诺,启动并实施中国书法保护工程,在书法艺术的提高和普及,以及国际交流方面不断作出新的成绩,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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