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关于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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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16 14:52: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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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美学字[2009] 31号
                               签发:郭线庐
 
西安美术学院关于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临潼校区、分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陕教资〔2009〕152号)精神,2009年秋季学期,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52人,金额176万元;国家助学金金额203万元。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陕西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奖励我院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各系、分院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生),资助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学期1250元/人,一般困难的学生每学期750元/人,具体资助名额已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系,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分档次资助建议,各单位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分配的本系资助资金范围内调整。各单位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金额和参考名额见附件1、2。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文娱活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要求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功课无不及格现象;国家助学金申请者不及格功课不能超过3门。
四、评选要求:
1、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要确保有效覆盖已经申办了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后,仍欠交学费的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单位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西安美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美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程序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审要密切关注汶川地震灾区学生、今年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区受灾学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申请资格: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外租房住宿的;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及处分的;体育锻炼成绩不合格的,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或公益活动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因故被取消资格者。
4、申请并获得2009年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5、各单位参照学生学习、生活、参加院系活动等方面表现综合考虑,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对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生进行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在系内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经广泛征求本系师生意见,无异议后,组织学生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完成相应版块内容的填写,奖助学金申请理由填写不少于50字,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中的奖励等级统一填写为“无”。“国家助学金申请”中的奖励等级要求“特困”填写为“特等”;“一般贫困”填写为“一等”。助学金发放卡类填写中国银行,银行账号填写学院为学生办理的有效中国银行存折账号(不要填写卡号),存折丢失的须在中国银行查询或者重新补办新存折和储蓄卡。因各项资助资金要打入学生持有的中国银行储蓄存折,各单位强调学生务必认真填写,避免错误。
6、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享受资助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安排享受资助学生进行社会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并制定本单位对享受资助学生进行各项教育,安排相关主题活动计划,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随后将对各单位开展学生教育活动情况择期进行检查。
五、各系、临潼校区、分院务必于2008年11月16日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汇总及系统录入审核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报送要求:⑴国家励志奖金学需要报送:《…系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名单》EXCEL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09学年)》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式三份(申请人签名以上内容打印,以下部分必须手写)。报送名单例表见附件3。⑵国家助学金需要报送:《…系2009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EXCEL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份,例表见附件4。
 
 
 
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处
2009年11月6日
 
 
附件1:2009年下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分配情况表
系别
励志奖学金人数
励志奖学金金额(万元)
助学金金额(万元)
特困建议资助人数
一般困难建议资助人数
备注
国画系
32
16
15.175
89
54
各系国家助学金金额需足额使用,但不能超过预算金额,资助档次可根据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油画系
35
17.5
16.55
97
59
版画系
22
11
10.275
60
37
雕塑系
11
5.5
6.35
37
23
服装系
35
17.5
16.875
99
60
工艺系
35
17.5
17.725
104
63
设计系
61
30.5
35.075
211
116
环艺系
56
28
26.8
158
94
艺术教育
25
12.5
11.25
66
40
史论系
8
4
4.65
27
17
影视动画
19
9.5
14.575
86
51
上海分院
国画1
0.5
3.225
18
13
油画1
0.5
深圳分院
综绘1
0.5
4.2
24
16
环艺1
0.5
服装1
0.5
 
附件2:2009年临潼校区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分配表
 系别
助学金金额(万元)
特困建议资助人数
一般困难建议资助人数
备注
国画系
1.7
7
11
各系国家助学金金额需足额使用,但不能超过预算金额,资助档次可根据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油画系
2.65
11
17
版画系
1.575
6
11
服装系
2.25
9
15
设计系
2.125
8
15
工艺系
2.65
11
17
环艺系
4.725
18
33
艺术教育系
2.6
10
18
 
 
附件3:
……系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报送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院系
专业
学号
性别
民族
入学
年月
备注
1
张三
610xxxxxxxxxxx
国画
国画
2008xxxx
2008.9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系2009年国家助学金初审报送名单
身份
证号
学历
专业
性别
户口
类型
生源
省份
申请金额(元)
1
 
 
 
 
 
 
 
 
2500
2
 
 
 
 
 
 
 
 
1500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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