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非遗”普查工作于2005年年底启动。据统计,新疆全区84个县(市)、14个地州市,包括街道、乡镇、村都开展了“非遗”普查工作。新疆共召开普查座谈会5732次,参与座谈1.59万人次;普查中走访传承人1.9万次。根据座谈走访等获得的线索,全区共调查了6109个“非遗”线索项目,形成文字记录5964万字,拍摄照片11.29万张,录音记录1339.1小时、摄像记录1506小时。全区在普查建档方面已形成文字资料1806册、音像资料2081盒、电子资料869GB。大部分地、县都绘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为加强对普查成果的整理分类、研究汇编,工作人员还把各民族文字的普查记录及时翻译成汉语。
随着全区大规模“非遗”普查工作告一段落,自治区文化厅还将组织力量对一些普查不够深入的项目作补充性调查,认真做好补漏工作。同时,注重整理和利用普查成果,适时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的编纂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完成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图集的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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