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有时候是艺术家本身反思他们比较极端的作品。阿布拉莫维克在2005年古根海姆博物馆(Guggenheim Museum)举行的表演艺术双年展中重新演绎了《七件小作品》(Seven Easy Pieces)中著名的表演。这其中包括阿肯锡的手淫作品《苗床》(Seedbed)(1972),还有一件她自己的作品,《托马斯的唇》(Lips of Thomas)(1975),在这件作品中,她用剃刀在自己的肚子上刻了一颗星星,然后躺在一个冰十字架上面,再然后鞭打她自己,这对于观众或者是艺术家自己都是一种忍耐力的测试。但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她的主要精力从测试身体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但是在古根海姆的表演之后,阿布拉莫维克被一些艺术学生的请求包围了,他们都想重新演绎她的作品。就是说,即使她自己不再表演惩罚肉体的作品,这些作品依然会有别人来表演。“你不想成为一个错误的例子或者榜样,一个人们为了错误的理由想要去追随或者重复的榜样,”她说道。“我只会批准人们去做那些我认为没有危险的作品,那些有危险的作品我只能自己做的时候才能负责任。”
按照阿布拉莫维克的说法,艺术家并不是唯一需要负责任的人。那观众呢?“我一直认为公众能比艺术家本人走得更远,”她解释道,“因为我们知道自己的限制,而且还要遵循道德准绳。但是如果你把整个局面的控制权交给公众的话,他们很有可能会把你杀了。” 阿布拉莫维克就曾经在表演中经历过这种事情,就像在作品《O旋律》(Rhythm O)(1974)中,她给了观众可以对人造成伤害的工具,其中包括一把手枪,然后她确实受伤了,只是伤得不严重。“但是我的观点是,不管你对自己做什么,你绝对不应该对别人做这些。我完全反对在这种情形下对别人造成伤害或者构成危险的任何方式。”
另外一些表演艺术家甚至在他们自己的“违法”作品中采取更严格的标准。最近,阿肯锡说他对他自己早期的作品感到后悔。“我在做这个的时候,那是一个很特殊的时期,是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当时我从来没有想过‘违法’这样的词,”他说。“在那个时候,我所做的工作是共同语言的一部分,就像甲壳虫乐队的歌《为什么我们不在路上做?》(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一样,这是一种使我和别人的关系更清晰的一种方式,去表现出来。当时并没有觉得是表演。对我来说,如果这件作品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只是代表了我成为了地板的一部分,我只是试图表演空间。但是当我演变成为个人崇拜以后,我觉得很困惑。《苗床》是我最后一件表演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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