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百年历史的青洲灯塔建筑群,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列为法定古迹,有关公告昨日刊宪。发展局表示,青洲灯塔为数以万计从西面进入香港的船只导航,在香港海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青洲灯塔建筑群包括建于一八七五年的青洲灯塔,当年七月一日启用,到了一九○一年,当局计划把鹤咀灯塔的信号灯迁至青洲,故需要在青洲建造一座更高更大的塔楼,以容纳鹤咀的信号灯。新青洲灯塔建于旧灯塔旁,一九○四年动工,翌年竣工。新灯塔建成后,取代了旧灯塔的功能,并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改为全自动操作,一直使用至今。
旧灯塔是细小的圆柱形灯塔,以花岗石建造,高约十二米,门口沿边饰以凸出的粗面隅石。灯塔的墙上有两个「十」字开口,供塔内通风和透光之用。新灯塔也呈圆柱形,以花岗石和混凝土建造,高十七点五米,顶部装设一个钢铸信号灯。整座建筑物均髹上白漆,不但令航海员易于看见,而且又能发挥隔热功能和保护建筑物本身。
青洲灯塔建筑群内还有一幢前欧籍职员宿舍,相信建于十九世纪末,是灯塔建筑群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另外一幢前看守员房舍,是单层、平顶而呈「L」形状的建筑物,外墙开有平圆拱窗户,顶部则建有飞檐。
由上世纪五十年代起,本地人员已代替欧籍人员执行看守灯塔的工作,至七十年代,看守灯塔的工作更由自动化设备所取代。该两座宿舍建筑物曾一度改建为警察康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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