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整体价值体系的重要构成,美术的核心价值观反映了我们在对待和把握造型艺术及相关方面所显示的处于中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价值取向,它集中体现着我们共同的审美理想,左右着我们对造型艺术及相关方面的基本价值判断。
建设核心美术价值观,需要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
文化立场问题
国家文化战略的旨归是要维护民族的文化生存,这是任何一个不甘失却文化身份和文化支撑的民族所必须努力的。今天,我们的美术事业需要明确自己的文化立场,需要从国家文化战略需要出发,把中国美术的发展与中华文化复兴的伟大目标根本地联系,改变目前文化立场游移不定的状态。
20世纪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代形态的中国美术实践和理论,是中西文化相互激荡的产物。来自欧美的思想和方法激烈地冲击了中国美术的民族传统,也激烈地冲击了新中国时期所建立的现实主义艺术理论体系。改革开放后,中国美术实践和理论更大程度地与西方体系接轨,引发了被国人视为认识论和方法论变革的美术新潮。
然而,活跃与繁荣的新潮却无法掩饰中国美术所存在的“西方艺术殖民”问题。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文化的物质优势和国际霸权,空前地动摇了部分中国人坚持自身文化立场的自信心和现实基础,妄自菲薄、崇洋媚外的心理畸变演成一种社会心理。
文化自卑、文化盲从的社会心理已对当代美术以致整个文艺事业造成不良影响,亟须扭转。社会主义文化和民族文化,社会主义艺术和民族艺术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这是涉及文化立场以致需要切实地从思想、学术和方针政策上加以明确的前提性问题。影响未来格局的契机丰富且变化莫测,但能否把握契机、开创属于中华民族的美术格局,却取决于我们能否坚持自身的文化立场。
价值取向问题
一种发展策略或一种文化实力,若不能维护一个民族和国家自身的利益,便不成其为好的发展策略和真正的文化实力。中国美术发展战略的价值取向,最终要将美术的价值追求落实到中国人生关怀这一根本上。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是中国美术在发展中需要坚定不移的价值取向,而不应该以迎合所谓的“国际艺术潮流”,取悦于所谓的“国际艺坛”为旨归。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意识形态一直把广大群众作为整体性的利益主体,要求艺术为人民服务,体现人民的健康审美诉求。今天,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深入,现实情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明显的变化是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不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么明确了。与市场化接踵而至的“全球化”,使中国当代艺术的社会空间扩大到了全球范围。艺术与社会的价值关系由而转入更大的场域,其间的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因为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立场差异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人对体现猥琐殖民心理的“接轨意识”的反思日渐升温,“回归中国”、“以中国解释中国”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在文化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重要因素的当代国际环境中,这种问题意识和价值诉求策应着图强的中国对于复兴中华文化的期待,而不是所谓的“复古主义”思潮。面对日日新的社会生活流变,“回归”不是“退守”,而是要在世界多元文化的激荡中把握与时俱进的自主价值追求,形成与中国文化话语权日益增进之趋势相适应的状态和格局,形成有利于找准中国美术发展方位的全球眼光,形成有利于创造民族文化新辉煌、增强中国文化国际竞争力的权衡取舍能力和创造力。
公共价值问题
公共价值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高尚艺术、主流艺术的价值核心,也是需要核心美术价值观加以明确阐释和把握的艺术蕴涵。
当前的艺术创作在追求形态的多样性和开放性方面颇有成效,但在防范价值规范多元化或价值阐释嘈杂化方面却十分不力,以致艺术在社会整合上所能发挥的作用遭到极大的削弱。现在的一些“公共艺术”,只把艺术置于公共场合或公共空间的形式或行为,只把是人就可以参与的“泛民主”或“无政府主义”理解为“公共性”;而一些“实验艺术”,则多把自以为是的所谓“社会关怀”、“人文关怀”作为“公共性”。如此意义的“公共性”,不讲社会规范,不讲社会准则,不讲社会整合,实在缺乏公共价值。
在看似多样化的当代美术格局中,那种凸显社会意识、扬厉公共价值、激发奋斗热情的主题性创作,门庭显得异常冷落,水平也急剧下滑;而那些表现希望、光明、理想和美好的艺术形象,以及崇高性质的美学因素——最强劲、最具震撼力、也最能振奋我们民族精神的雄浑、刚毅和强健,则普遍淡出当代美术创作。
社会公共空间的美学塑造,绝不是简单的美化环境的市政工程,它应该体现一个国家和民族在文化意识上的自觉并促进这种自觉。作为意识形态的实践形式,公共艺术不仅需要紧密联系文化建设,更需要在民族复兴的实践主题下突显鲜明的文化精神指向和社会公共价值。
价值结构问题
美术的价值实现,还涉及宏观的价值结构。中国古典艺术思想有两种基本思路:儒家的“比德”和道家的“畅神”。儒家强调社会规范和责任担待,藉天地精神表达社会良心,寓道德准则于艺术形质,以“仁智之乐”的“比德”方式塑造入世进取、兼济天下的社会人格;及于艺术则倡导“文以载道”,注重“成教化,助人伦”的现实功利。道家则有另样的“艺术精神”。它强调个体解放和虚静无为,顺天道自然而闲居坐忘,缘审美意象而纵情玄远,以“澄怀味象”的“畅神”方式追求出世退隐、独善其身的人格自由;及于艺术则崇尚“解衣般礴”,追求“乘云气、御飞龙”的审美超脱。
历史表明,中国传统美术呈现一种辨证“儒道互补”的价值结构,它一方面注重表现社会主流意识和崇高理想,强调纲纪规范和责任担待,具有一定的教化性、约束性和干预性,蕴涵着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升人格、激发热情的社会功利目的;一方面则又更多地肯定生命个体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趣,追求更加充分的个性发挥和情怀舒张,努力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审美方式超越现实。这种既“超越现实”又“贴近现实”,既“休闲”又“工作”的辨证价值结构,以其相对的价值侧重互补互动地调节中国人的社会生活。
和谐社会既要“工作”又有“休息”。面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面对偏执于“休闲”的艺术价值结构,当代美术家有责任用“工作性质”艺术的宏大叙事和磅礴抒情来凝聚民族力量、振奋民族精神,有义务用明快的笔调和刚健的风骨来表现民族伟绩、颂扬民族英雄。维护既有“入世”诉求又有“出世”诉求的辨证价值结构,保持“超越现实”和“贴近现实”两种价值取向的平衡推进,维护“工作—休闲”的辨证价值结构,形成个性张扬和共性感召相得益彰的良性生态格局,是建设核心美术价值观所要考虑的重大课题。
技术规范问题
美术不等于技术,却不能脱离技术。对美术而言,技术涉及思想情感融入物质形式的合理操作;涉及艺术媒介吻合表现要求的手段掌握;涉及审美经验和认识的社会交流;涉及艺术品评和鉴赏的衡量尺度;涉及艺术作为社会实践的本体特征和领属范围;涉及艺术家享受分工社会专属权益的责任承担和资质认定……诸多意义表明,技术是艺术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艺术活动区别于非艺术活动,艺术家区别于非艺术家的必要限制。当然,技术本身并不是僵化的,它会随社会需要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必须认识到:任何突破既有技术传统的“反技术”,只有当其形成新的规范并被社会广泛认同时,它才能真正地进入美学范畴,成为切合艺术规律、启发创作新风的新一代技术传统。
“反技术化”是当今画坛普遍存在的一种创作倾向。这种创作倾向往往通过看似缺乏专业技术训练或技术驾驭能力低下的样子,来显示一种藐视或否弃既有技术要求或规范的创作姿度,并以那些实在有失“专业水准”的花样文章作为炫耀,奉之为“个性追求”、“先锋实验”、“形式独创”或“风格特色”等等。这种以“低技术含量”甚至“毫无技术含量”为共同表征的创作倾向中不乏真诚的探索和尝试,但似乎更有故弄玄虚、自诩前卫、标榜创新、吸引眼球、制造商标的刻意之心,以及借调侃作秀的“反姿”哗众取宠的营销之图。与此同时,一些不明就里者以为这就是时代潮流而追随和模仿,一些缺乏专业技术训练者或艺术功底欠佳者则也乐得滥竽充数、混迹艺坛。
无视美术限制性的“反技术化”,是根本瓦解美术存在理由和社会意义的一种消极倾向。从另一个角度看,它说明核心美术价值观建设的严重滞后,或者说,正是因为对美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规律性缺乏充分而深入的研究,不能形成关于美术本体的认识,才为怎样都行、胡作非为的“艺术”开了绿灯。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研究员,《美术观察》主编;本文节选自作者的《中国美术发展战略研究》一文)
建设核心美术价值观
建设核心美术价值观
建设核心美术价值观
和谐社会既要“工作”又有“休息”。面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面对偏执于“休闲”的艺术价值结构,当代美术家有责任用“工作性质”艺术的宏大叙事和磅礴抒情来凝聚民族力量、振奋民族精神,有义务用明快的笔调和刚健的风骨来表现民族伟绩、颂扬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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