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论中国当代“暴力化”艺术
--兼评王南溟先生的《怎样对待权利》
程美信
王南溟先生对当代中国前卫艺术“暴力化倾向”分析与顾虑具有重大意义,特别将“暴力化”倾向的前卫艺术纳入法理与道德的公共领域的构架内,无疑有益于中国文艺更加健康发展,无论观点对错,至少将这一问题提升到整体性的思考范围,毕竟它是迟早都要面对的社会问题,无论文艺创作还是艺术规范,勇敢面对总比回避更具有建设性价值。
中国当代前卫艺术的“暴力化”倾向成因
《怎样对待权利》开卷篇中对中国当代前卫艺术“暴力化”倾向性的解读,显然有些过度而片面。首先,他忽视了这种代表“中国性”前卫艺术的社会条件,尤为其中积极意义被严重扭曲。众所周知,波普艺术的晦涩性都源自意识形态种种限制,怪胎的诞生离不开母体的缺陷,王南溟先生则将它简单归纳为“农民政治”【1】的文艺现象,言外之意是“以暴绌暴”的艺术主张。要知道,中国当代前卫艺术比“狠”现象无疑有着特定的社会因素。而且,它也不是简单意义的“农民政治”发泄表现。面对集权主义传统的顽固性,孤立的理性主义不具有实质作为,中国历史惯性中的文化暴力与政治暴力一直肆无忌惮,而不是“农民政治”在主导这一历史定势,反暴力的暴力向来都是被动的惯性反弹,它同时也是矫正暴力的唯一有效的无奈途径,这便是前现代文明社会的普遍特征。
很显然,那些具有暴力倾向的中国当代艺术无疑是激烈社会矛盾的情绪反应,这才是思考和批判的关键切入点。至少面对暴力化或血腥化的艺术,人们不该只限于直觉的厌恶与反感,单以道德抨击显然无济于事。换言之,即使中国不存在所谓“暴力化”倾向的行为艺术,也不意味着社会暴力随之销声匿迹。艺术毕竟是艺术,它更多的是感受与情绪的实在反映,而不是严格的社会学和政治哲学,它无需刨根问底“为什么” ,艺术家自觉创作行为覆盖并表达了社会情态意识以及作者主观情绪。故此,文艺也被视为一种社会情感的反应器和思想观念的前奏角号。
与王南溟先生一样,诸多评论家将当代中国暴力倾向的艺术行为归结为“西方阴谋”或外来“文化流毒”,于是狂杀一通,好像不发言意味着自己不道德或不称职一样。这种集体瞎叫有点“踩影逮虎”的味道,完全无视它是当代中国社会矛盾与文化撕裂的必然反映。整体上表现出这样的特定状态:物欲急速膨胀胜过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与文化建设明显不及西方社会,这一落差是导致当代中国社会达到前所未有的复杂状态,它对一些边缘艺术家的刺激也是极度震荡的,这可谓十足欧洲的卡夫卡时代,出现自虐的、荒诞的、血腥的艺术毫不奇怪。人类在面临生存危机和精神困惑都对周围表现出一种强烈而极端的不适反应,最可怕的情形是彻底驯服和麻木,意味着人的主体性被淹没于客观环境,这种被动性意味着文明的萎缩和历史的终止。
此外,中国主流文化中的血腥味和暴力性一向肆无忌惮,甚至将本民族同胞划为千刀万剐的死敌,“敌我”的形成为人类互相残杀赋予道德与法律的文明合法性;从政治美术到功夫武侠,充斥着赤裸裸的血腥暴力;被追捧为神明的历史伟人,有几个不是杀人如麻的?只不过胜则王、败则寇而已,如外号“曾剃头”的曾国藩,他所杀人数可谓历史之谜;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受到后人的崇拜,“曾公热”在学术界烧了许多年;这便是文明暴力和强盗文化的历史本质;再看今日中国街,既有黑暴力又有白暴力,这还仅仅是显性的社会暴力。很显然,暴力文化不是西方人的专利,更不是中国前卫艺术家的独创。中国当代“暴力化”倾向艺术最不恰当之处是它的“前卫”身份,不仅触及政治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的敏感神经,同时其血腥表现引起一批人的恐慌联想,包括既得利益阶层以及主导美术江湖的大小山头。
艺术形式在功能上一直是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符号的斗争武器。前卫艺术与传统艺术在形式上已展开你死我活的决斗,前者在中国是处于被排斥与打压的弱势状态,所以它表现出极端反叛也就不奇怪了,这也恰是那些行为艺术家试图想达到的社会效果。同样,那些以“法律、道德、艺术、民族”等名义进行谴责和攻击的言辞,它无疑代表了一种既定的强势权威,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前卫艺术击中了“正统派”要害。那就是,“正统派”以传统而典雅的权威形式出现,前卫艺术必然以反叛面目对应;文化较量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必然基础。
何谓“暴力”与“暴力化”倾向艺术
艺术批评不该只限于艺术的表象,应该将画里画外进行多维度的考察,这对批评家的知识结构和学术道德是个巨大考验。批评的观点可以多元,但是有价值的共识则没有多样的。没有原则性的争论和评论更是瞎扯谈。
在此,不妨分析一下什么是暴力。将它纳入政治学范围,那仅仅专指用非和平方法争取彼此利益,如以强制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一解释显然无法阐明“暴力”与“暴力化”艺术的直接关系。就哲学上而言,凡是造成他人精神痛苦与肉体伤亡的为之“暴力”。那么,自虐式艺术行为和血腥性画面却不等于直接的暴力,作为一种意识倾向和内容观念,“暴力化倾向”大概指那些崇拜暴力与宣扬暴力的文艺作品和思想学说。从这一点说,朱昱、杨志超、余极、萧昱、吴高钟的作品没有明显的弘扬暴力和崇拜暴力的主张,仅仅通过行为与材料提供了令人深思反省的体验效果。从表象层面而言,其令人厌恶感与积极意义都是存在的。人类文明史最可怕的暴力就是“权力自由主义”,包括有失社会公正的制度暴力和抹灭人性的文化暴力;以致美都释放出一种隐性暴力,从古代的小脚美到当代骨感美均是摧残人类身心的暴力。
杨盎和陈履生均以“道德、法律、艺术、民族、人性和公共利益”的名义,对“暴力化”倾向艺术进行斥骂式的攻击,除了搞臭“行为艺术”之外,既缺乏说服力的同时,更重要的造成一种无知的社会困惑;好像中国社会自身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暴力,是行为艺术这一外来的洪水猛兽所带来的毒瘤。而真实的情况是,中国比大多数文明社会更充斥暴力现象,尤其制度与文化暴力,如“强制收容”“修补处女膜”“游街示众”等等。 显而然之,前卫艺术的暴力化或血腥化,最关键在于触及政治道德的神经和正统艺术的利益,如前面所说的,暴力化倾向作为前卫“行为艺术”的出现,它反映了复杂的社会 矛盾现象。
目前中国对那些暴力化和血腥性的“行为艺术”进行彻底性封杀,这一做法是非理性的制度暴力,这些与评论家们过度解读有直接关系。艺术形式上的血腥表现不等于崇尚暴力,更不是反文明的暴力行为。中国当代行为艺术“暴力化”倾向具有消解暴力的积极作用,这一点应当受到肯定,只要给出一个适度的界限,以避免不适人群(少年儿童)被意外涉入,如国外的屠宰场都严禁媒体拍摄屠杀动物过程,其目的是担心消费者了解屠宰动物的血腥场面而产生厌恶情绪,从而抵制肉类消费。本人在国外见过一组介绍屠宰场的电视节目预告,预告中提醒那些害怕血腥场面的观众谨慎收看此节目,其实屠杀过程并不血腥,全采用了“电刑”。
因此,对“艺术”内在规律以及“暴力”与“暴力化倾向艺术”做理性的分析,对其利弊应以多向的整体性重视,避免将有积极意义的血腥化表现艺术扼杀,毕竟它对人类具有警醒和思考的健康作用。何况艺术的形式语言和内容元素应当不受限制,开放的前提必须赋予一个相对理性的界限。如果文艺形式全表现出和谐和典雅,其泛滥与霸道的极端化,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既有的社会暴力延续。
西方偏爱“中国性’暴力化倾向的内在逻辑
王南溟先生对中国当代前卫艺术在西方受宠者表现出一定的不满,甚至像河清认为那样,它是西方的“阴谋”,即所谓“新殖民主义”。他写道:“像是为了迎合西方而穷尽了所有的招数,然后中国当代艺术在将“暴力”一词挂在嘴上时彻底走到了它的反面。【2】”
王南溟先生像很多人一样,非常困惑和恼怒那些西方语境下代表“中国性” 【3】文化符号充斥着暴力化倾向,他写道:‘我们完全有理由说,“暴力化倾向”的艺术就是中国当代艺术中的一个真实事件,这个真实的事件同样涉及到所有的中国当代艺术所要涉及的问题——艺术家在国际交往中的“中国身份”和艺术作品在国际交往中的“中国性”。而事实上,进入国际秩序的“暴力化倾向”的艺术都无外乎“中国身份”和“中国性”的作用。’
这里首先澄清:暴力化倾向艺术并非“中国身份”专属,西方文化并没有超越人类文明局限,社会总面临这样或那样的暴力,暴力化倾向同时一直是文艺作品的一大“主题”,譬如《杀死比尔》和《罪恶之城》的暴力程度在西方大众影视作品不算过分的,它同样是社会矛盾与危机的写照。稍有思辨判断力的人都知道,这些血腥火爆的艺术表达出对人类自身命运的关注与顾虑,只是它对因为处于智力发育而缺乏辨别能力的少年儿童不适宜而已。换言之,“暴力化倾向”不是中国当代前卫艺术在国际交往中所专有“身份”,更不存在西方喜好中国暴力化的前卫艺术的病态需求以及“阴谋心术”。
事实上,西方人对中国当代前卫艺术或者那具有暴力倾向艺术予以特别的关注,完全出于一种历史性的经验判断,因为中国社会现状和文化矛盾是离不开暴力这一要素,即暴力是非民主社会的集体暴力和文化重心,在这个所谓的“农民政治”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之前,其他一切微不足道。BBC在2003年底做了《中国月》专题节目,不仅播放了中国的地下电影和社会问题的报道,还侧重报道了中国文化现象和边缘艺术家的状况,其中有“吃人胎”、“喝屌酒”、火烛烫身等自虐行为艺术。这些在任何文明社会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行为,但稍有历史阅历的西方人看来,中国前卫艺术的暴力与怪诞的形态倾向曾出现在欧洲的卡夫卡时代,所谓黎明前的社会阵痛,撕心裂肺的本能反应。
当然,不可否认一般常人是持着好奇心理来看待中国前卫艺术,用王南溟的话说,它代表了“后殖民主义范围内的异国情调”【4】。事实并非那么简单,譬如蔡国强所做的火药装置艺术在欧美人看来无疑于中国杂技艺术,没有人将它视为重要的文化行为艺术。相反,在中国国内的反应则异常激烈,从而造成解读的过度。其次,中国对“艺术”认定相对狭窄,这由于过去“大雅之堂”和现在“主旋律”标准所造成一种惯性思维,在西方马戏和魔术向来都是正宗艺术,艺术家原始身份是江湖术士。那么,如张晓刚和方力均的作品,它们穿透着中国社会深层的文化现象;包括那些吃人胎和喝屌酒的行为艺术,其内在反应出严重的社会危机,而不是表面的暴力化倾向血腥形式。王南溟先生对此提出越界的片面指责:“面对这么多的社会问题不去提问,而将兴趣集中于’暴力化倾向’”。
之所以,西方人关注那些具有中国社会文化现状不谋而合选择了那些具有阴暗面、“暴力化”、呐喊性的前沿艺术,它显然能够充分相应于中国社会特定语境。至于“新殖民主义”心态还是“国际艺术阴谋”都是囿于一种意识形态的诠释话语,无论怎样理解西方人对中国当代艺术认择标准,均不能忽视“暴力化”艺术倾向在中国是一种可怕的文化诅咒,在没有建立民主发展的理性文明社会之前,它的喋喋不休始终都能生效。这一点,王南溟、河清、杨盎等人的态度是一致的,只限于看到敌人的“阴谋”,而无视自身的致命缺点。权力自由主义暴力必然导致社会的反抗与反叛,暴力化倾向艺术是最温和的表达方式,其警醒性通谍更具有建设性批评意义,并有力的证明文艺深刻的社会意义和生活场景,包括王南溟先生对其批判与关注都富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搁置、粉饰和回避往往纵容了暴力的恶性发展。
拿来主义的“权利”
王南溟先生在这里犯了幼稚错误,并以理性成熟的法制社会的“权利”概念作为解救“农民政治”文化良药,因为中国目前还是缺少法制化的社会基础。其次,忽视社会暴力、文化专制和政治暴力,单向地向文艺所表现出暴力化倾向形式进行开刀,不免有“隔靴搔痒”之感,难以解决社会与文化的实际内在矛盾。文艺形态的暴力化倾向的确令人深思,它至少能够激发文化警醒意识,对于强势权力集团、知识分子精英阶层和社会大众都不例外。历史总在教训和纠正中不断前进,唯独回避现实才是真正的可怕。
王南溟先生同样像中国后现代艺术一样,大都实行拿来主义,将成熟西方民主社会的“权利”直接转嫁到一个缺乏社会制度理性的中国,并据理力争“暴力化倾向”是“农民政治”艺术手段。殊不知,“权利”在西方发达社会已是公共领域过去式的规范概念,放在中国则还是处于未进行时态。即突破或改变“农民政治”仍是中国首要历史与政治的难题,也是文化艺术和学术思想无法回避的“重中之重”。西方社会的公共性“权利”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汉堡,它是通过暴力革命和社会争抗所得来,从启蒙运动到宪章运动,不光是文艺突现一种撕心裂肺的暴力化形态,表现主义和达达主义艺术将暴力引用到一种呐喊与肢解的艺术场景中;与此相随的是社会暴力冲突的同步行动,从而构建了一个上下兼顾而互相妥协的理性社会,法律的公正和政治的民主的目的在于避免极端化社会暴力,或者说,“暴力化倾向”文艺在某个层面上起到抗议性的通谍作用。从来没有一种集权者会自觉地拱手相让出自己的权力。因此,“暴力化”文艺对社会作用的意义是多方面的,绝不仅仅意味着令人厌恶的血腥残酷画面。另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是:中国主流文艺表现出一种极其中庸化、粉饰性和愚乐化,它无疑是“关门打狗”文化暴力。
关于艺术“暴力化”倾向,以道德和法律单方面针对这一艺术的限制是非常徒劳的,它毕竟不是暴力的本身。要防范社会暴力激增,不仅需要整体社会的自觉共识和制度规范,光对“暴力化”或“血腥化”艺术表现进行封杀是无济于事的。譬如国外影视和读物都进行分级限制,无论私人行为和政府行为也严防向未成年人传播暴力信息,它源起于北欧高福利国家的现代文明规范,这些国家早在一百年前便开始废除死刑。其原始目的不是人道主义动机,而是从社会内部凝聚力出发,或者说,由于下层反叛逃离,加之外部压力和左翼革命,强势集团不进行妥协将面临“国之不存”的危险。它说明了,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是有效降低社会暴力的有效途径。国家制度、社会道德、人文思想和家庭观念是暴力闸阀。可以说,中国艺术出现一种暴力化倾向是历史必然,因为生活本身就极为残酷和不人道。暴力化倾向的行为艺术是生活实质的一种反映,在鞭鞑与折磨下的本能呐喊。
朱昱的吃人的行为作品,难道只是“对抗不可食人的人类道德观念”?或如杨盎所说的“为了惊世骇俗与取悦于欧美雇主的脾胃,进而迅速成名致富”。事实上,朱昱的吃人作品的确是一令人深思的行为作品,历史事实正如朱昱所说:“只要是用非犯罪手段的食人行为是完全不受人类社会中宗教、法律的约束的”,它揭示了包括制度、道德、宗教、习俗、价值与审美在内,都存在合法化吃人的文化暴力。也就是说,一切艺术一旦离开了其有效的生活语境和历史背景便不值一提,暴力化倾向艺术是相对今日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形。
当然,不排除行为艺术具有抢眼作秀性质,这是艺术的表现性所普遍存在的共性。然而,从艺术立场来看,那些具有“暴力化”倾向的行为艺术,普遍表现一种反暴力的内在理念,这也是它与一般社会暴力的本质区别,可以称为“反暴力的暴力艺术”;到了王南溟的嘴边成了“农民政治”。更为滑稽的是,一个能够制造并运用“农民政治”这一概念的社会,它是注定离不开暴力的,不如说需要暴力来消解或抑制暴力,这一情形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过。“农民政治”反映出一种中国式的话语暴力,其内涵的狭隘性一目了然。也就是说,在这种社会语境的文明程度,拿“权利”说事纯属奢侈性瞎扯谈。
总之,感谢“暴力化”倾向艺术家以及他们的作品,无论他们出于何种动机与目的,同时感谢那些对此进行批判的评论家,他们都有利于社会更加清晰认知暴力的危害性,至少将本不该回避的社会矛盾彰现于文艺与思考的平台上,其结果必将起到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另外,本文只限于探讨王南溟先生《怎样对待“权利”》一书中的中国当代“暴力化倾向”主题。
【1】见《怎样对待权利》第二篇之(一),第一段。
【2】见《怎样对待权利》第一篇,第一段。
【3】见《怎样对待权利》第二篇之(二)第三段。
【4】见《怎样对待权利》第一篇,第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