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自曝“索画败诉”内情:棋高一着 虽败犹荣
张五常自曝“索画败诉”内情:棋高一着 虽败犹荣
张五常自曝“索画败诉”内情:棋高一着 虽败犹荣
时间:2007-09-15 00:00:00 来源:中新社
名家
>张五常自曝“索画败诉”内情:棋高一着 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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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家、香港大学经济系教授张五常二零零二年二十四日来到北京大学,出席由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办的经济理论与政策研讨会。图为张教授在中心万众楼上发表演讲,吸引北大众多学子目光。
日前,因证据不足,经济学家张五常控告画家陈逸飞家人索讨画作一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不过,前日张五常却在博客中以《选择败诉是高棋》一文道破玄机———原来,那六幅背后有他签名的画,日后一旦出现,都极有可能牵涉到刑事,败诉是他给自己留的一点保障。
败诉最高明的选择
在张五常向画家陈逸飞家人索讨画作一案中,张五常所称的六幅由他在背后签名的陈逸飞画作是否存在,目前仍是未知数。张五常也承认,没有证据,败诉是理所当然。但是,他博客上却透露,除了败诉,他尚有两个其他选择,其一:与逸飞的后人洽商,拿回一点钱;其二:撤诉,等日后证据充分时再起诉。但是,这两个选择都被他否定了:“拿钱不妥,因为听说陈逸飞的遗产还有其它债务官司,混进去很麻烦,我也不想拿一个朋友后人的钱。”至于撤诉,张五常没有谈到理由,不过,有人认为,他之所以不撤诉,是因为心有不甘,希望胜诉。
但是,张五常却认为败诉才是“最高明的选择”:“有朝一日这六幅画中的任何一幅出现就是证据,法庭判了我败诉,我就可以更为容易地拿回来。历史上有不少这样的实例:画作报失或被盗了,转手过无数次,被发现后,只要证据充分,仍然物归原主。”张五常更用了象棋中的“沉底穴,打死车”一招来形容,“在最近索画的官司上,我无从判断自己是有车炮还是只有单车,选择败诉是把‘车平五’,立于不败,将来有机会才走那招‘沉底穴’吧。”
给自己一点保障
张五常一再强调这六幅水乡作品后签有他的大名,但是法庭的存档记录中并没有他所提到的作品照片,而陈逸飞的家属也拒绝了交出马勃洛画廊所拥有的陈逸飞作品清单。昨日,陈逸飞遗孀宋美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情已经过去,实在不愿意再谈。”
显然,败诉的张五常不会甘愿就此打住,“我肯定六幅水乡画曾经存在过,也肯定自己在每幅画的背后签了名,只是不知花落谁家。我不相信画作给了马勃洛画廊:该画廊是举世闻名的,老板我也认识,他不会漠视此事。”
张五常还就签名作出了种种假设:“这是用记号笔在帆布上签的名,化学药品不可能洗得掉,洗擦得太厉害也会损害布前的油彩。至于可不可以用涂抹来盖掉,我相信科学可以验出我的原字。也有人说签名被人裁掉了,但我的签名很大,割掉一大块岂不是不伦不类了?”
因此,张五常认为:“除了我本人之外,这些画其他人拿着都不值钱,甚至可能是负值,因为其中可能涉及刑事,这就是败诉给我的保障。”
链接.“索画案”始末
张五常是陈逸飞的生前好友。张五常表示,陈逸飞早年投资房地产资金紧张,向他借款港币150万元,双方为此签约确定陈逸飞以七幅油画抵债。之后,陈逸飞再次借款补签契约增欠三幅油画。
1998年,张五常与妻子从陈逸飞的画室中挑选了六幅内容为水乡风景的未完成的油画来抵债,并在油画的背面签名,交还给陈逸飞继续绘制。
2005年4月10日陈逸飞去世。张五常认为,自己在六幅油画背面签字后再将该六幅油画交给陈逸飞继续绘制时,陈逸飞对这六幅油画已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应属自己,陈逸飞应继续将油画完成并交付给他。但因陈逸飞去世,油画无法继续完成,于是,张五常控告陈逸飞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宋美英、陈凛、陈天,要求确认他对三被告持有的陈逸飞所作由其在背面签名的六幅油画拥有所有权,并由三被告向自己交付该六幅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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