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嫁”给影视是一种好归宿吗?
小说“嫁”给影视是一种好归宿吗?
小说“嫁”给影视是一种好归宿吗?
苏童这位青年作家的小说作品多数被改编成电影———《妻妾成群》改成了《大红灯笼高高挂》,其他还有《红粉》和《米》;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同名电影而红极一时;张平的作品《抉择》改编成电影《生死抉择》后,创造了国产影片票房的最高纪录……小说嫁给影视是一种好归宿吗?
王朔这位当代文坛不可替代的人物,他的“千金”也总是被影视郎君相中,早期有电视剧《空中小姐》,80年代末、90年代初,他的小说在一年内被拍成了4部电影:《顽主》、《轮回》、《大喘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到90年代后期,王朔的作品被冯小刚、姜文导演看中,拍出的电影就更引人注意了———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永失我爱》、根据《动物凶猛》改编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以及后来没通过的《我是你爸爸》,还有电视剧《过把瘾》。
王朔可以算作“触电”最厉害的作家,虽然他亲任总经理开过影视公司,但他还是说:“要有可能,我一辈子都不干影视。‘码字儿’是我一个人的事,爱咋整就咋整;拍戏要好编剧、好导演、好演员,谁在哪差一点火候都不行。”
文学和影视从80年代就已建立起十分密切的联系,但它们毕竟是有独立品格的两回事,小说中人物的语言可以写一整页,心理描写可以是一章甚至一本书,但是剧本要的是动作行为,语言要简洁、生活化。
有的导演避免让作家将自己的小说改编成剧本,而是交给别人去改。原因一是作家对自己写的小说总是偏爱,难以取舍;二是在小说中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改编时很难有新的发挥。而对别人来说,这篇小说只是一个模型,提供一些思维的素材,发挥自己的想象,想怎么添就怎么添,删起来也大刀阔斧,一点儿也不心痛。
有人认为,文学和影视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千万不要根据一本书去看一部影片,反之亦然,阅读是不可替代的,文学有可能凭影视扩大影响,但它要冒被扭曲的风险,想品原汁原味,还要读原作,影视只是严肃文学的通俗读本。
作家张抗抗对自己的小说《情爱画廊》被改编成20集电视连续剧就颇为不满:“我的原作与剧本改编有很大的分歧,他们改得太匆忙,没有和我认真磋商。当然改编可以丰富原有的情节,但要看是否符合原著精神。我的原著精神是对人间真爱的颂扬,相当于‘正剧’,那是作者确立和倡扬的东西,而剧本却改成了悲剧。悲剧是揭露和撕碎,是失望和破灭。剧本与原小说完全不同,造成了与目前大多数影视作品的重复和趋同。”
池莉的小说《来来往往》,被改编成电视剧,也许由于濮存昕、许晴和吕丽萍的领衔主演,使该电视剧成为去年屈指可数的几个深入人心的电视剧之一,记得当年有记者采访池莉,问她对此的感觉,她的看法与张抗抗正相反,池莉说:“我的责任是好好写小说,我觉得我完全可以对电视剧《来来往往》的情况一无所知。我以为金钱交易有它铁的规则:东西一旦出售,就归购买者所有了,所以我绝不要求影视作品忠实原著,因为你出售了改编权,人家花钱买去就是要改编的,你收了人家的钱,许可人家改编,又嫌改得不好,这就有点不讲理了,比如肉烧糊了,能怪养猪的人吗?或养猪的人能跳出来责怪厨师吗?这两者确实没什么关系。”
确实,改编得好不是作家的成绩,改编得不好责任也不在作家,影视其实是对作品用一种解读代替、抹杀千万种不同的解读,从这种意义上讲,文学是活的,影视却是死的。
一位多部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的作家认为:自己的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对他创作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这会使他的文学作品更注重情节和悬念,更注意色彩和画面感,不知不觉中他会汲取许多影视创作的长处.
好看好读好懂的作品,自然会成为影视改编的热点,但也有许多优秀作品,确实无法改编为影视,即使改了也很难成功。
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对作家来说应是一件大好事。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亿万人在看由你的作品演绎成的电影、电视,这与几千、几万读者读你的书,那种影响是无法相比的,作家和导演联姻,小说和影视结缘,会大大促进文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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