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清币钱制
混乱的清币钱制
混乱的清币钱制
我国封建社会的货币一般都是铜币和银两,但由于度量衡执行标准不一和公私兼铸诸多因素,钱制混乱的情况比较普遍。
清朝的钱币是铜钱,一个一文,千个为千文,千文又称为“吊”、“串”或“贯”,按理面值与单位数量同等,然而在实际流通中,各地各异,并不能按此计算,千文并非是一千,有时则是几百。之间的差额,又随地区不同而不同,甚至同一地区也有多种差额,东三省又有“大钱”和“小钱”之分,“大钱”1000个为一吊,“小钱”320个为一吊。同时又有“满钱”与“除底”之别,满钱是一足吊,除底则扣除若干,实际不足960文,而小钱就在320文以下了。
咸丰、同治、光绪年间,单大钱就使人困扰不已。如咸丰三年到咸丰四年间(1853年至1854年)所发行的当五十以上大钱和当十大钱,由于面值和实际悬殊太大,而无法流通。但此时大钱面值为虚值,人们关注的是铸钱的铜质,所以民间往往熔后制作器皿,而造成铜价上涨,铸钱成本上升。朝廷也想废止,但一旦废止,又会引起市场混乱,结果导致了大钱不可行,又不可再制造的两难境地,钱制的混乱可见一斑。
清朝的银两与铜钱平行使用,但两者之间国家没有固定统一的兑换值比例,同时银两分公造和私造两种,成色、单位量等也不相同。户部的库平规定一两白银为37.31克,海关的关平标准为37.86克,上海的漕平标准为36.35克,广东的广平标准为36.13克,四川的川平标准为35.88克,吉林的吉平标准为35.86克,福建的台平标准为36.31克,如此多的标准,只能使各地各霸一方,地区间公私间流通和兑换非常繁琐。
银币又有元宝、中锭、小锭和碎银之分。由于私铸银和各省公铸银的成色重量不一,形状各异,到咸丰时就有100多种,造成了换算复杂,给商品流通时的货币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了解决流通,又出现了虚银,即一种朝廷和地方、政府和民间公认的标准银,不过是户部的标准并没有实物,标准的含银量为93.54%。虚银又有上海流通的“规银”、天津的“行化银”,汉口的 “洋例银”。可见即使是标准银,也不是惟一的。
由于各地银两的混乱,给汇兑带来很大的麻烦,如从江苏省拨一批税款到甘肃省作饷就麻烦了,江苏汇往上海要用漕平,到上海后要用规元,从上海汇到甘肃又要折回漕平,甘肃省收到后要用当地银两入库账,再折成库平与江苏省结账,这种反复的税算,不但繁杂,而且容易造成营私舞弊之机。
银两的“两”本应是重量单位,而清朝的银两是重量单位和货币单位合称,银两制度仍以银子重量计值,是一种称量货币,自身价值则由重量所决定,故质量在流通中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于全国各地质量不一,所以清朝的货币出现了既混乱,又无法统一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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