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支纪年方孔钱
干支纪年方孔钱
干支纪年方孔钱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并统一了货币,推行方孔圆形“半两”钱为流通货币。
自公元前338年秦惠文王二年“秦半两”开始,至公元1916年元旦,袁世凯宣布将民国五年改为“洪宪”元年,铸造“洪宪通宝”止,我国的方孔圆形铸币流通了长达2200多年。
在我国历代铸造的方孔钱中,大部分为年号钱,还铸有国号钱、计重钱、压胜钱,另外还铸有干支纪年钱。干支纪年钱仅清代宝新局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三十四年(1908年),即“丁未”、“戊申”连续两年,分别铸造了“光绪丁未”、“光绪戊申”两种红钱,用“丁未”、“戊申”年序符号代替通宝二字,作为钱文,又作为纪年,这在我国方孔钱的铸造史上是前所未见的。
“光绪丁未”钱径2.6厘米,穿径0.7厘米,重5克,直读,背为“宝新局新十”,质地红铜。“光绪戊申”钱径2.4厘米,穿径0.7厘米,重4克,直读,背为“宝新局新十”,质地红铜。因用红铜所铸,所以又称新疆“红钱”。(信息来源: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 李多才/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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